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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元独生子女费“沉睡”31年,能改不

2013-07-24 11:30:57     

 近期梳理一些规章条文时发现,有些规定出台数十年仍“超期服役”。

  “沉睡制度”群众不满,单位困惑

  事实上,这些“沉睡的规定”迟迟“不醒”,也引发了群众的意见和议论。

  不少市民反映:我们在二三十年前响应独生子女号召时拿的就是5元钱补助,现在孩子也生孩子了,他们依旧拿的还是5元钱。难道独生子女家庭国家不重视了?

  而对于实行了32年的探亲假规定,更多的人表达了不满。“我们到单位申请探亲假时,发现我们不在享受范围内!”在北京一家民企上班的湖北人孙小姐说,“30多年了,要么废除,要么修改。”

  事实上,由于时间太久远,一些单位也在执行规定上充满了困惑。“像父母在外地的职工,多年前父母退休后就回来跟他们同住了,但他们依旧能享受20天的探亲假,但你也只能同意,因为国家有明文规定。”北京某政府办主任陈女士说。

  防暑降温费更是争议的焦点,“现行防暑降温法规都回避了高温补贴的具体执行措施,也就失去了强制性,很多地方只是象征性地发一点,而私人企业根本不执行。”北京律师郝通海说。

  规章制度要形成新陈代谢

  长期以来,一些行政规章、规定不能与时俱进,导致在现实中经常“拖后腿”。

 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说,“如果一些规定一直在”沉睡“,还有可能与现行法律冲突。就拿探亲假规定来说,国务院2008年起施行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中,已经明确在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带薪休假,但如果再赋予劳动者探亲假,会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产生矛盾。”

  曾有评论指出,这些年我国各项法律规章的颁布数量居世界第二,仅次于美国;但只是以头痛医头的方式修订制度,制度落后实质是制度缺乏自我修正、自我更新的机制。“一旦没有舆论质疑、民意沸腾,有些规定可能就会成”百年陈规“。”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院长刘涛说,“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时刻注意规章制度的更新。”

 

 

  部门回应

  探亲假咋改仍需调研

  独生子女费各地自行调整

  新华社电“沉睡的规定”何时“苏醒”?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。

  关于“探亲假”:相关部门人士介绍,根据1981年的相关规定,“探亲假”的确没有覆盖到非公企业职工。

  当前,专家对探亲假提出了一些建议。法规的确要与时俱进,但“探亲假”毕竟涉及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,是存是废,还是与其他假期替代、抵消还需深入调研。

  关于“5元独生子女费”:卫计委介绍,“独生子女费”一直是各地制定“相关规定”执行的,国家只是提出指导性意见,因此费用的增减,应由各地自行决定。

  关于“洗理费、书报费”: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,洗理费、书报费的出台有一定的历史原因。以书报费为例,当时国家鼓励大家学习,多看书、多看报。目前,有关部门正在调研规范、清理、整顿这些补贴。

  目前,机关企事业职工工资补贴中,仍然存在洗理费和书报费列项。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为例,参照1995年调整的标准,洗理费和书报费均为二十多元,加起来也只有五六十元。部分工作人员表示,以上补贴常年低标准,作用不大,建议要么提高标准,要么干脆取消。

  以书报费为例,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副处级以上干部,每人每月补助27元;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干部,每人每月补助25元;工勤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3元。

  关于“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”:同样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为例,职工的相关补助标准为夏季(6~9月)每人每月20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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