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师性侵多名男生 揭露之后仍从事教育行业
名师性侵多名男生 揭露之后仍从事教育行业
名师性侵多名男生,揭露之后仍从事教育行业。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全国知名物理教师张大同,从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,多次以“检查身体”为由,对多名在校男生实施性侵。日前,曾经的受害者在成年之后,决定站出来讲述这件往事,他们希望用自己的经历给大家一些重要的提醒。
[新闻解读]
吐槽
性侵犯:离孩子近若咫尺的罪恶
最近,频频有教师性侵犯学生的案件被曝光,但这些案件中的受害者多是女学生,如果我们因此就认定性侵犯只会施加于女性学生身上,那吴振浩们的这一段被尘封了近20年后终于得以被披露的伤痛,则用血淋淋、刺痛人心的事实提醒了我们,不仅女学生,男学生同样存在遭受性侵犯的风险。
性侵犯看似遥远,其实不然,它是离孩子近若咫尺的罪恶。种种强奸、猥亵、性骚扰学生的案件频发说明,性侵犯其实就潜伏在孩子们的身边,随时可能伸出他们的魔抓。而且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熟人作案,从世界范围的统计来看,熟人作案通常占到九成。因为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具有熟人作案的特点,而最有机会接触未成年人的除了父母就是学校的教师,学校教师具备合适的作案条件,一旦这些教师存在心理病态或性侵犯动机,学生们就极有可能成为受害者,这也是为何学校成为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区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性侵害未成年人,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障碍,同样也会带来心理与精神上的创伤。如果说身体上的伤害随会着时间逐渐愈合,那些心理与精神的创伤则有可能一辈子都难以被抚平,伴随受害者终生,成为始终挥之不去的梦魇。尽管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案件危害甚大,可是目前,无论是从制度、法律、社会、学校,还是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家长们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却远远不够,以至于类似案件尽管时有发生,却又是屡禁不止,让未成年的孩子们一次次成为性侵犯的受害者,遭受身体与心灵的双重伤害。
反思
名师性侵男生案的要害不在师德
作为教师,利用学生的无知和信任,诱骗他们进行性侵,绝对不应当发生的。但是,性侵学生其实与教师的职业身份、职业行为关系不大,任何人都可能对少年儿童进行侵犯。我们应当严厉谴责张大同,但并不需要因此专门作出规定,比如禁止教师性侵学生。因为任何人性侵青少年都是不行的,这是正常人行为的底线,而非教师职业特有的禁区。
张大同事件第一个值得反思之处是,青少年性教育工作存在严重缺失。受害者振浩当年被张大同“体检”后第一反应是,老师说他了解一些医学方面,是有可能的。而当年受侵犯的男生们,几乎都只是本能地感到羞辱,但在彼此交流之前,并不能确定张大同行为的性质。很显然,如果性教育到位了,学生就会有更强自我保护意识,不会那么容易被性侵犯。
张大同事件第二个值得反思之处是,相关的法制建设需要及时跟上。在现行的刑法中,强奸罪只有在受害者是女性时才成立,而猥亵儿童罪只适用于14岁以下未成年人。被性侵的男学生们,无法追究张大同的法律责任,这不但会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,而且对其他可能面临同类侵害者严重不利。毫无疑问,我们应根据社会发展变化,及时将法律空缺补上。
当然,这些年校园性侵事件多发必须引起高度关注。但我们必须清楚的是,无论是名师性侵男学生,还是校长带女学生开房,都是极其恶劣、猥琐的行为,如果仅将这类行为视为师德失范,是对教师职业标准的严重降低,甚至说不好听点,是对教师群体的侮辱。青少年有大量时间在校园里,与教师的接触机会较多,我们需要加强对教师日常行为的监督,这既是对学生的保护,也是对教师的保护。但更重要的是全社会共同努力,防范青少年受到各种侵害。
支招
性侵男孩法律当如何救济
当年的受害学生如今已为人父,之所以站出来自揭伤口,重新回忆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,恐怕不单出于对性侵者的谴责与追究,更有一份基于做父亲的社会责任。最近几年,性侵儿童或学生的案例此起彼伏,引起社会对未成年人安全的极大担忧。如何在制度和执法层面为“祖国的花朵”提供安全屏障,是我们这一代人必须作出的回答。
性侵行为不仅有伤风化,更直接伤害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因此具有受刑事追究的必要。不久前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发布了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,旨在从刑事执法上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。但是也要看到,这种公权出击在法律上还面临不少空白。例如此次事件中,由于受害者为超过14岁的男生,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受害者只针对女性,猥亵儿童罪只适用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所以在法律上,对张大同的行为很难进行刑事追究,权利的保护出现了真空。
即便对那些14岁以下的男童,如果以“奸淫”方式进行性侵,刑事处罚也有失公允。因为立法奉行男女有别的传统观念,受害人为女童则按强奸罪从重处罚,为男童则按猥亵儿童罪处罚。两者的法定刑期相差很大:前者最高可至死刑,后者一般不超过5年。立法当初考虑的可能是现实中女性受害人较多,但据2013年广东省疾控中心的一项监测报告显示,男生被迫发生性行为是女生的2.2至2.3倍。基于这样的背景,刑事立法吸收国外把强奸罪对象扩展至男性的做法,在公权打击的周延性和刑罚均衡性上,尚有很大的改进空间。
与此同时,对未成年人保护还有赖于私力救济。因为类似性侵现象较为隐蔽,多为熟人作案,从世界范围的统计看,熟人作案据说通常占到九成。这提示我们,针对孩子年幼无知、容易受骗、胆小怕事等特点,更需要父母负起监护职责,确立起足够的防范意识。特别是要改变对孩子羞于言性的观念,从家庭教育开始传输必要的性知识,采取适当的方式提高孩子的性保护意识。与公权出击的外部性相比,监护人的耐心细致有时更靠得住。
[微言大义]
@玖huu:儿童性教育,势在必行!
@枫叶红似火V:名师性侵多名男生,教育战线怎么啦?
@华丽的苹果:为何性侵儿童事件一再发生,整个社会都该反思!
@奋斗:成长有着各种各样可能的危险,作为家长作为学校,认真的给孩子上一课势在必行。
阅读更多资讯,请关注妈咪网!
【免责声明】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妈咪网无关。妈咪网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妈咪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及时联系我们(客服邮箱:mamichina@126.com),我们将尽快予以有效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