拐小孩都拐到家里来了
被判拐卖儿童罪获刑三年
人在家就懒得锁门,甚至大门敞开,分分钟有危险。在白云区石井,母亲马女士没有锁家门,孩子在屋内看电视,就在马女士进卫生间的时间,一名陌生男子伺机闯入,意欲将孩子拉走。在被马女士发现后,该男子竟然称孩子是自己的,企图明抢。所幸马女士及时喊来亲友才将男子制服。日前,该男子因拐骗儿童罪,被广州中院二审裁定有期徒刑三年。
惊:入屋拿毛巾孩子险被拐
2013年1月31日13时许,7岁男童小虎(化名)和小伙伴一起,正在家里看电视。小虎的母亲马女士进卫生间拿毛巾,想给小虎擦脸。就在这时,一名男子忽然蹿进来。他张望了一会儿,问小虎:“你妈妈在么?”还没反应过来的小虎说了句“不在”,男子立即一把抓住小虎的胳膊往外扯。这一幕刚好被从卫生间出来的马女士撞到,她吓得赶紧冲过去把孩子往回拉。面对孩子的母亲,男子竟说:“我的孩子怎么跑你这儿来了?”马女士一边死死拉住孩子一边问:“你孩子叫什么名字?”见对方答不上来,马女士便将他往外推,男子却仍想将孩子拉走。所幸马女士的哥哥闻讯赶到,将该男子制服并报警,男子这才说自己认错人了。
疑:“是自己走失的孩子?”
经调查,该名男子叫袁保君,是文盲。对于自己的行为,他辩解称,案发六年前,他与女友未婚生育了儿子。两年前,两人分手,女友就带着儿子离开了。大约半年前,女友打电话告诉他孩子在广州白云区走丢了,他就到处找。
案发前不久,他在石井凰岗茶叶市场附近看见马女士带着小虎进了一栋出租屋,他觉得小虎跟自己的儿子长得很像,便跟进了楼里。然而,当袁保君被问到孩子的出生日期时,他却回答记不清楚了,又称已经联系不上女友了,家里什么人都没有。
判:无法自圆其说获刑三年
广州白云法院认为,袁保君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离开家庭,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。袁保君拐骗儿童未遂,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,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。
判后,袁保君不服上诉,称自己没有拐骗儿童,只是将小虎误认为是自己走失的孩子。
对此,广州中院二审认为,袁保君对于自己的小孩是否丢失无证据支持,其自述理由不能自圆其说,令人难以信服。
其次,袁保君仅凭被害人小虎长得像其丢失的孩子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,在确认孩子的家长不在时,即用手拉扯小虎,欲将其带离的行为,不符合正常寻儿行为。据此,广州中院近日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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