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罚儿童将追究法律责任
2014-06-27 11:23:28 楚天都市报
昨日,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学前教育管理办法。办法规定,幼儿园教职员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龄前儿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办法规定,学前教育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,不得进行小学教育内容学习,不得给学龄前儿童布置书面家庭作业。办法还特别强调,对于虐待、歧视、侮辱、恐吓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龄前儿童,使用有毒、有害物质制作教具、玩具,克扣、挪用学龄前儿童伙食费,违反有关规定收费,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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