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孩报名上小学得证明姥姥是妈妈的妈妈
2015-04-28 14:44:45 山西新闻网--山西晚报
李女士多亏有这个1982年的独生子女证,证明了她和母亲的关系
本报4月27日热线消息(记者宋俊峰实习生弓丽君)“我今天去给小孩上小学报名,结果需要证明我是我妈的女儿!”4月20日开始,省城小学开始入学登记,4月24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,反映她在给自己女儿登记上小学时,遇到自己的户口和房产证户主不是同一人的尴尬。还好,她有1982年的独生子女证,终于证明自己和妈妈的关系,报名成功。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。
4月20日是省城小学入学登记的第一天,一大早,家住长治路的李女士赶到小学报名点排队。10时许,终于排到她了,开始证件审查阶段。房产证、出生证明、户口本、疫苗接种本,李女士一样不少摆了上来,还有各自的复印件。老师看了一遍表示没问题,可是第二次核对时,发现房产证显示是张女士(李女士的妈妈),而户主则是李女士。登记的老师核查后,“你和张女士是什么关系?”她被要求证明自己的户口本户主和所属的房产证户主之间的关系。
虽然都是同一个地址,但是户口本的户主是李女士,房产证名字则是妈妈张女士的,而李女士妈妈的户口则在桃园北路。“我一下子就蒙了,2005年毕业工作后落户到这儿时,就被派出所要求证明和大红本户主的关系。”李女士说,她回家跟家人一商量,幸好,她的1982年的独生子女证一直保存完好。4月24日,李女士拿到了1982年由“太原市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领导组办公室”颁发的独生子女证,李女士终于给自己女儿登记成功,证明了孩子是她姥姥的外孙女。
延伸采访
这些证明,你碰到过吗?
其实,必须证明自己的亲属是亲属,类似情况并不少见。而一些其他必须开的证明,有时候也出乎人的意料。记者采访搜集了其中部分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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