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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都市报月嫂新国标明年2月正式实施

2015-07-07 11:52:43   央广网  

   据中国之声《央广新闻》报道,请个“月嫂”带孩子,成为不少初为人父母的年轻人的首选,但是挑选一个合适的月嫂,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性格、卫生、带孩子的技能等等因素都需要考虑到,而月嫂行业的佣金定价依据也常常各不相同。

  今天,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《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,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了的规范与界定,将于明年2月1号起正式实施。

  厦门的吴女士在六个月前刚刚成为一名母亲,在她看来,能有个月嫂帮着带孩子,给没有经验的她帮了大忙:

  吴女士:我觉得她还细心,耐心,孩子抱回来不知道怎么照顾,月嫂会有办法,会做月子餐。第一个孩子可以请月嫂,第二就不需要了。

  但是孩子的外婆高女士则有些不放心,总是担心月嫂没法像家人一样照顾好孩子,也不知道怎么去评价月嫂干的到底好不好:

  高女士:请月嫂会担心对孩子照顾不好,有听说给孩子喂安眠药的,怕有些月嫂不专业、不认真负责。

  湖北的周女士说,自己挑月嫂的时候,家政公司会根据以往顾客的口碑给月嫂划分不同价位,自己再“凭感觉”挑选:

  周女士:我们根据眼缘挑了一个人,之后就可以跟她视频面试,问她孩子护理的基本问题,看她答的好不好,就这么选呗。没什么量化标准,就是靠感觉。

  但是尽管又是看口碑又是视频面试,周女士还是在挑月嫂的过程中遇到过闹心事——曾经有一个月嫂,只在她家“上岗”了几天就“下岗”了:

  周女士:她就是不会带孩子,她说自己有十几年前的从业经验了,但是很多新的知识她还是不懂,还是十几年前的老观点。

  在新发布的《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对不同级别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、护理技能及服务人员要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。标准对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,应为年龄在18~55岁,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,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,能及时清理个人卫生,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,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,定期参加职业培训,不断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,无刑事犯罪记录,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。

 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标准在07年山东已出台地方标准,通过将近七八年的运行,全国很多家政服务企业,尤其是月嫂公司也是参照了当时的标准去规范运行,现在制定的国家标准,是在那个基础上完善和提升。在有国家标准后,应该是保护三方的权利和义务,对这些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也是一种监督的方式。

  作为一份推荐性标准,“月嫂”新国标并不具有强制性。统一标准的发布,给消费者明确的选择、评价标准,也有助于让市场完成月嫂的优胜劣汰:

  消费者的标准意识和维权意识都越来越强,对这种符合要求的(月嫂),消费者也会有评判。标准很大程度上可以给消费者对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评定的依据。有这以后消费者可以对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可以有相应的要求,服务企业服务人员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话,一种有可能被市场淘汰,另一种有可能主动去改进、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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